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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文学作品中,针具虐待出现次数最多的是清代戏曲小说 接受针灸治疗的人大部分是以“剽悍嫉妒”为主要性格特征的女性,苦于针灸治疗的人有男性和女性 这种手段比骂等手段更阴险,不易察觉,但想想就毛骨悚然。 这些作用,“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都不是毒的,似乎是为了证明最毒的女性的心。 “明清戏曲小说中,嫉妒女性针的人有两种 一个是嫉妒女性丈夫,明早第一部长篇小说《醒世因缘传》第79集“希陈误认武陵源,送姐姐大闹葡萄架”,女主角姐姐发现丈夫狄希陈觊觎家里新买的侍女珍珠后,被“三分相似人,七分相似鬼” 此外,狄希陈痛骂后说:“狄希陈蒯脊骨,老挝胸,绳子大腿内侧的孩子,把针扎在胳膊上,嘴里咬着奶胳膊,跳了所有一般的惩罚,跳了一夜。” 清代蒲松龄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中还有一个叫《江城》的故事。 女主角江城发现丈夫高蕃一个人生活寂寞,想娶陶家女为妾,让媒体嫡李说实话,“明告做的或者可以原谅。 如果你还保密,就把毛捏起来! ”李先生被江城玫瑰拔掉头发,举起高蕃的事和盘子,江城假装陶家女性,一直沉默,直到高蕃举灯一举抓住他,“女性摘耳朵回去,扎针从事两根危险,睡在床底,醒来。 “另一个是丈夫进屋的侧室 清代栋所作杂剧《紫姑神》中,女主角阿紫进入魏家当妾,甫一进去就进屋嫉妒被主母曹姑折磨,平日怒目而视,“大则拳棒加,小则被狠狠地骂”。 在第一首歌中,女主角讲述了悲惨的经历,被曹姑用针刺伤,被全身千疮百孔虐待,一直想尖叫。 “【桃色】让我玉纤生找屎渣,一定让我金莲下尘泥坎,让我马勃牛溲疏一起接电缆,有点不高兴,剪刀,否则是花针百根身体的刺儿。 (哭科)抵抗几个官方刑罚,黑暗的阴司对调查,至今血虎林通过髓镵镵,像我这样的人,早死了一天,成为美好的一天,我还不知道上帝离开了我。 蒲松龄《聊斋志异》的另一个故事中,主母金氏不育,拷问丈夫接受的第二妾室,林氏养女被金氏折磨,上吊自杀后,丈夫接受贤淑谦虚的邵氏女儿为妾。 邵氏女拒绝和丈夫同室,帮助金氏和丈夫和解,像奴隶一样通常侍奉金氏周到,金氏依然为难邵氏女,“烧红铁烙女面,试图破坏其内容”,其他人邵氏女求情,对金氏的老羞而愤怒 用上述清代文学作品中的针具对家人施暴的嫉妒女性大多有不同程度的畸形心理,这些女性并不是像西方19世纪的“虐待狂”( sadism )概念所定义的那样,折磨伴侣以获得性满足 暴力残酷行为的背后是加害者充满加害者心中的孤独和无端恐惧,加害行为的本质是通过暴力手段表现自己,把别人牢牢地绑在自己的支配下,使个人摆脱孤独和丧失权的恐惧。 肇事者常见的借口有两个,一是报复,对这些清代嫉妒女性来说,社会压迫和丈夫的不忠成为第一心理诱因 清代宗法制度对女性的压迫之重、对妾问题的纵容态度、道德规范训练之严不及上一代,家庭生活不能满足女性对安全感的基本心理诉求,为了得到喜悦和精神上的平静,有些女性走向了极端 蒲松龄小说《江城》的女主角江城和丈夫高蕃青梅竹马突破了门户,最终成为了家人。 江城在这个过程中付出了很多钱,当然希望丈夫回应自己的心情,高蕃行为与江城的期待不一致,所以江城用暴力报复丈夫。 其二是处于无端恐惧,先发制人不要伤害自己 在清代宗法制度下,被家庭生活束缚的女性的不安感,不仅来自丈夫的外遇,也来自女性团体其他成员的威胁 宗法制度剥夺了女性的独立财产和继承权,在《大清法令(卷八)户律户役》的八十八门第三百三十五条中,“除嫡子、原官荫、袭封外尽嫡子之孙,其家的财产田产,不论妻妾奴生,都停留在数均分。 没有继承权的女性必须依靠儿子获得遗产,继承人越多继承财产越多 “无后”是古代法律规定的合法休妻理由,即使没有丈夫休妻,没有子女的妻子也会面对什么都没有的状况,不安和恐惧会扭曲这些女性的心理 妻子们恐慌了丈夫和其他女性的关系,在《醒世姻缘传》中,除了针刺姐姐咬丈夫狄希陈外,还说:“把狄希陈的阳物,每天自己戴的根寿字簪子当书,用墨水涂,印在阳物上。 每天早上早做记号,晚上睡觉,仔细检查,不要摩擦,只是安静。 摩擦悬挂,一定不是酷刑" 妻子比施舍妾虐待更普遍 针刺与生育的关系已经在中医著作中反复论述,晋时人王叔和制作的《脉经》中层对妊娠各月与经脉的关系观察了几个事项,“怀孕者不能灸。 我们必须堕胎。” 《针灸资生经》根据“千金方”衍生出终止妊娠的途径,“女性试图中断生育,灸的右脚踝一寸三壮,即断裂。 》是“石门忌灸,“铜”云针的绝子……阴交灸多绝妊娠。 那条路很幽静,怎么能侮辱呢! 宋代以后,抑制生育的手段被民间很多媒体转载,妻子们不排除轻率地把针扎在侧室身上,希望侧室没有永远的子女的可能性 蒲松龄小说《邵女》的主母金氏就是一个例子,她自己没有子女,但又年轻又美丽的邵氏害怕夺走宠物而怀孕,《红铁烙其面》如果破坏邵氏的容貌是显性意志,那就刺伤年轻女性的身体,破坏其生殖能力的隐性需求 用针虐待丈夫,用针虐待妾,都是女性实现自己支配欲的方法 简单地说,寄姐在丈夫下半身盖章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变态,但最可怕的是主母对比虐待妾室的行为 杂剧《紫姑神》的紫姑在被接受为妾时为“眼下一时四岁”,短篇小说《邵女》的邵氏女在被接受为妾时为“二十八女”,十四岁、十六岁的年龄,非常年轻,身体不发达,对高龄女性的生理抵抗力非常 她们也被社会制度束缚着 在《大清法令刑法妻子妾殴打夫》中,“若妾殴打夫和正妻者分别加入了一等,参加者加入了死亡(但是,不是绞刑,如果是父母则决裂,如果是妻子则监禁,如果是笃笃者、死者、已故杀人犯依然和妻子殴打夫罪一样)。 ”,“因妾过失杀正妻,对照过失杀人期的父母尊重律,100根拐杖和3年内解决100根拐杖的余罪并赔偿。 ”妻子杀害殴打妾不在刑法的处罚范围内,妻子虐待妾所需要的只有丈夫 与其他虐待手段相比,扎针需要时间,肉体伤害小,但对虐待者的心理伤害更大,手段也更秘密,“邵女”的金氏服从丈夫,只虐待妾室,选择扎针的手段。 比如金氏这种心理极度扭曲的人,既不正面抵抗被压迫的发信者(丈夫和父权社会),也不能平静自己的心,最后被欺负得更弱,处于更劣势地位的人得到支配生活的幻觉,自己的畸形感情 清代小说中高频出现的剽悍嫉妒女性针刺虐待是个人畸形心理的展示,也是畸形社会的极端体现,清代社会把这些剽悍的女性视为个体化现象,这些文学作品最后是非常浪漫精神剽悍嫉妒女性的 虽然通过威胁和德行的教化使加害者悔改成为贤惠的妻子,但是问题没有得到真正的处理,针刺的手段还在继续。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时讯:清代戏曲小说中的针刺施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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