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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以来,行省制度已有700余年的历史,成为中国历史上最稳定的高层政区 在现代中国人的认识中,一个省只有一个省会,即省级行政机关的驻地 但是我们读清代行政区划的史料时,很多资料发现清代江苏省有两个省会:一个是江宁(南京),一个是苏州 比如《钦定大清统一志》说苏州府的“与江宁合并为省会”,郭沫若版《中国史稿地图集》和新出版的《江苏建设志》也将合并江宁和苏州 《江苏建设志》的清代配图使江宁、苏州与省会相同 清代江苏省实施了“双省城”体制吗? 这个设定是清廷治理江南的特别安排吗? 其实我们只要详细考察分析清代江南省职官的设置变化等史实,就能整理出里面的线索 从钦差大臣到地方官明代,承宣布政使司是地方最高行政机关,其驻地一般被认为是省城 终明一世,十三省的省城都是确定固定的 除了布政使这一地方官外,明代还出现了“总督”和“巡抚”这一官职(以下统称“督抚”),作为中央派驻地方的高官调整了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间的政务 其中,总督分为专务和裁军事务两种 专务总督分别以管辖的专务为职,以提督裁军务、民政为助理,包括航运总督、河道总督等。 裁军事务总督主管军事或安抚军民,兼有民政 以下所述的“总督”第一指后者 知事级通常比总督低,职权与总督多交叉,但以民政为主,如知事处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顿边境,还有军事任务 明代的督抚职权通常凌驾于布政使等省级官僚之上,两者的管区也不是完全参照布政使司的边界设置的 最初,州长是临时钦差大臣,事情一结束就被撤回了 从明中期开始,知事的设置逐渐固化,上任、离任的交接制度越来越完善,职责也囊括了地方的大部分政务 除了管辖区域没有布政使司那么稳定和有特色的巡逻式施政方法以外,知事已经和通常的地方官一样,只是拥有“钦差大臣”的称号。 网民“苍天熊猫”制作的“明代巡抚区分”,红色巡抚边界与橙色布政司边界不完全一致 满清入关后,全面继承了包括明朝总督巡抚布政使在内的官僚体制 当初,督抚依然被认为是“京官”,由于职务的废除、所在地的变更频繁,所以只有地方官布政使的所在地被认为是省城 但是,清廷意识到知事体制地方化的大趋势,不拘泥于本来的钦差属性,在干隆十三年( 1748年)正式承认知事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布政使降格为知事的从官 然后,用清朝的手调整知事的数量和管辖区域,从顺治两年的四总督、廿二巡抚逐步调整为清中期八总督、十五巡抚的定制 至此,一省一巡抚对应一布政使,总督节制一省或几省的结构基本形成 其中,直隶巡抚、甘肃巡抚和四川巡抚由对应总督兼任,不再设置,因此十八省共计十五人巡抚 8位省长中,直隶省长、四川省长除了只管辖1个省外,还节制2、3个省,但在山西、山东、河南3个省的巡抚之上没有省长的节制 清嘉庆二十五年( 1820年)八省长十五巡抚辖区图管辖多省省长经常选择其中一省的巡抚和同城治疗。 所谓的“督抚同城”,比如湖广总督和湖北巡抚是同驻武昌府,浙江总督和福建巡抚是同驻福州府,只有陕西甘总督和两江总督是例外。 一般认为,清中期知事取代布政使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后,巡抚所在地是省城,例如山东巡抚所在地济南府、江西巡抚所在地南昌府等。 在省的范围内不仅巡逻,还以四川省长驻地的成都府、直隶省长驻地的保定府这样的省长驻地为省城。 陕西甘省长自己兼任甘肃巡抚,驻地兰州府成为甘肃省城 来自“江苏”和“安徽”的清朝总部十八省中的十七省可以从知事驻地引导唯一的省城所在地,但在江苏省省长和巡抚共存的情况下,两江省长所在的江宁府不是江苏巡抚所,这无疑创造了清代知事关系问题的特例。 为了进一步探究这个特例,也必须从江苏省的前身江南省的分治说起 江南省原是明朝龙兴之地南直隶,第一是包括今天的上海、江苏和安徽三省市,地域广阔,政治重要,经济突出的地区,进入清朝也保持着对抗清朝中央的实力。 这是因为分割治疗是清朝监护权地的重要手段 江南省的分立不是一蹴而就,不是特别确定的象征性和时刻,而是当地各官职百年阶段性调整的结果 下表显示了清代江南省第一职官配置的一些变化:顺治二年( 1645 ),清朝制定鼎江南后,在江南省设置了左、右两位布政使、一位总督和江宁、凤阳、安禄三巡抚分管地方政事。 其中,江宁巡抚又名“苏松巡抚”、“江南巡抚”,是江苏巡抚的前身,常驻苏州府,后有“苏州巡抚”之名。 凤阳巡抚很快就废除了,为了马上划分海防,驻临海的扬州府属于泰州。 安庐巡抚之间也有废立,后驻“安徽巡抚”、安庆府 江南省上面有一位总督。 因为很多时间段包括江南、江西省,所以经常被称为“江南江西总督”,后来被称为“两江总督”。 清朝初年布政使还被认为是一省之长的情况下,江南左、右布政使和两江总督派驻江宁府,因此江宁府成为无耻的江南省省城 江南省顺治四年( 1647年)的第一职官分布图通常认为各省的左、右两位布政使是正一的关系,同治省城,共同管理全省政务 但是,在顺治18年( 1661年),江南省布政使的驻地也发生了变化。 当时江宁巡抚的朱国治要求江南右布政使派驻苏州,将自己和右布政使的管辖区域(江、苏、松、常、镇五府)重合,布政使督催粮食。 左布政使还邮寄到江宁府,节制江南省剩下的府州,在其管辖区域内有凤阳巡抚、安徽巡抚两个上级 这时,两员布政使管辖的区域面积差别非常大 江南省康熙二年( 1663年)第一职官分布图达到康熙四年( 1665年),凤阳巡抚因职能与航运总督重复较多而终于被裁剪 根据江南江西总督的建议,同年11月戊申( 1666年1月1日),原是凤阳巡抚的庐州、凤阳两府、滁州、州二州分隶安徽巡抚管理。 淮安、扬州二府及徐州分隶江宁巡抚管理 选择什么分割凤阳巡抚管区的理由是考虑统一巡抚管理淮安、扬州二府、徐州直隶州的黄河水利和水运事务,与之无关的府州划分为安徽巡抚 从这里到清朝末年,江宁(江苏)、安徽巡抚的驻地和辖区还没有变化,建立了今天江苏和安徽两省的基本结构 考虑到行政便利性等,还必须调整巡逻部下的重要属官布政使的管辖区域,因此康熙五年( 1666年),江南右布政使增领扬州、淮安二府及徐州。 这样江宁(江苏)巡抚和右布政使、安徽巡抚和左布政使的管区就完全重合了 第二年,清廷贯彻了在各省只保存一名布政使的方针,关于江南省这样的左、右布政使已经分为两地的既定事实,根据所在地地名修改了布政使的称呼,分别是“江南江苏布政使司布政使”和“江南安徽布政使” 其中的“江苏”两个字分别来自江宁府和苏州府,“安徽”两个字来自安庆府和惠州府的首字母。 清廷在巡抚、布政使等职官改革过程中,通过管区和名称调整的方法推进江南省的分治,在实际行动中承认了巡抚比布政使地位高的事实 但是,清廷在考虑到两江总督施政的必要性后,认为“督臣常驻江宁,没有藩(布政使),就建立抽签体制而不尊敬”,安徽布政使决定继续派遣江宁府。 “寄治”是指地方官驻地在其管辖区域之外,即安徽布政使所在的江宁府不属于安徽 在中国现代行政系统中,像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在的郑州主城区一样,依然存在淮河流域那样的寄治状况 安徽省布政使寄治江宁府有近百年的时间,兼任安徽省的两江总督也在这里驻扎了很长时间,所以从历史渊源来看,现在很多网民嘲笑南京作为“安徽省会”或“省会”,也不足为奇。 江南省康熙七年( 1668年)第一职官分布图安徽布政使寄治江宁毕竟带来了施政上的诸多不便,之后总督外巡期间,江宁府发生了典铺被烧毁的事件,安徽布政使出现了无法管理的困境 到了干隆二十五年( 1760 ),清廷命令安徽布政使“回驻”,根据江苏巡抚国内“钱谷殷繁,事件多”的现实,在江宁府增设了一名布政使,辅佐总督 次年2月正式定制,驻江宁者为“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简称“江宁布政使”,分为江宁和淮、扬、徐、通、海等处。 派驻苏州的是“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简称“江苏布政使”或“苏州布政使”,分为苏、松、常、镇、太等处。 经过这次调整,安徽巡抚、安徽布政将所在地统一为安庆,安徽进一步成型为省级行政区 但江苏的情况更多更复杂,出现了两江总督、江宁布政使驻江宁府、江苏巡抚、江苏布政使驻苏州府的对峙格局。 在江南省干隆二十六年( 1761年)第一职官分布图康雍两朝的各类记载中,无论是中央文书还是民间记述,基本上都认为江苏、安徽是统一的江南省,人们对少数职官管区或称呼的调整不等同于“省别”。 江宁府是江南省唯一的省城,因为两江总督驻扎 由于江南省特殊的官僚配置和一直有联系的江南乡试的长期存在,两个新的省名代替了旧的省名被长期使用。 直到清末,新老三省名被滥用,直到清朝灭亡的宣统三年( 1911 ),在官方文献中留下了“江南省”的表述 但是总体上认为,干隆以后,特别是到19世纪,人们接受了江苏省、安徽省的既定事实 江苏泰兴清嘉庆八年的石碑上还有“江南扬州府泰州”的文字 总督、巡抚驻地都根据省城的认可规则,安庆的安徽省城地位似乎没有异议,但江苏省由于省长驻守,应该有江宁和苏州两个省会。 当时的社会已经有了“双省会论”,支持其论调的人中包括干隆帝 干隆多次称“江南江宁、苏州”为“省会”,与其他省城齐名尊敬 另外,也有称苏州为“江苏省城”或“苏州省城”的“有识之士”。 另外,将江宁称为“江南省城”或“江宁省城”,以示两者的区别。 “大内斗省”的前世从表面上看,在干隆年间江苏省形成的总督、一巡抚、二布政使的特殊结构中,江苏布政使和江宁布政使都属于江苏巡抚 江宁布政使管辖的江宁及江北各府州名义上也是江苏巡抚管区 江苏高邮清光绪三年的石碑依然把“江苏巡抚”视为当地的重要官员 但是,当初增设江宁布政使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防止两江总督公开出来时,江宁省会陷入没有大人员主持大局的不自然状况,因此该布政使实际上起着总督副手的作用,没有接受江苏巡抚的直接指导 另外,总督名义上节制了很多省,但实际上有偏向于在省畲域的见解,多数情况下过度介入驻地政务,轻视合并省。 兼作安徽省巡抚、江西省巡抚等省的巡抚,经常自己做,不听总督的节制 由于总督和驻省的巡抚不可避免地会诱导“抢夺地盘”,“知事同城”的省会,例如武昌府等特别是纷争还在继续 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分为驻江宁、苏州,虽然不存在“同城之争”,但在彼此的权力斗争中实现了“画江而治”。 具体来说,江宁布政使管辖的江、淮、扬、徐四府、通、海二州及海厅成为两江总督的直辖地。 江苏巡抚的“实控制区”缩减为他的属官江苏布政使管辖的江南四府一州 江南省嘉庆245年( 1820年)第一官员实控区示意图江苏这样的“画江治疗”结构勾结了整个清中后期 这个结构在无形中加强了江宁和苏州各自的省会地位,但不得不削弱江苏各地的“省籍认可”。 例如,比起“遥不可及”的苏州巡抚,江北各府县明显接近江宁省城,地方志和碑文也有自称“江南”属地的倾向,不喜欢在“江苏”冠名。 同样,江南人民对江北府州也毫无感觉 不仅如此,航运总督、南河总督、盐运使、学政、提督等官员也被分为江苏国内不同的府县,进一步削弱了省内的认可 省籍认可的薄弱也在光绪年间“苏淮省”埋下了伏笔 新设的江淮省各方面利益太多,特别是曹操总督成为江淮巡抚后,剥夺两江省长直辖地,直接架空其权力,抗议声音不断回响在耳边,因此该省于3月废止,江苏南北统一。 1905年江淮分省形势图至今,江苏省内居民的相互认识度还很低,被更广泛的读者称为“大内斗省”,这与清代江苏督抚分驻、官员林立的历史从以前流传下来并无关系。 参考文献:姜涛:《清代江南省分治问题——立足清实录考察》,《清史研究》,2009年02期 段伟:“广泛,特别是:明清时代的江南和江南省”,“历史地理”第23届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时讯:清代江苏为什么会有两个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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