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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尼《国际日报》12月23日报道,经过各方讨论,印尼石油公司最终表示愿意就2009年8月21日发生在蒙塔拉的石油泄漏事件向印尼政府进行赔偿,该事件导致帝汶海污染,但印尼政府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泰国石油勘探与生产澳大利亚公司副总裁卢柴·旺西-阿萨瓦德周三在雅加达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如果印尼能提供损失证据,我们肯定会赔偿。”金庸声称,根据卫星观察,蒙塔拉油井平台的爆炸和火灾确实泄漏了一些原油,但没有扩散到双方的水域,也没有污染印度尼西亚管辖的水域。他说:“此外,我们的研究结果也不同。”根据泰国石油勘探和生产公司澳大利亚和亚洲分公司的调查,如果从蒙塔拉特油井泄漏的原油距离印度尼西亚罗特岛水域约91公里;然而,根据印度尼西亚政府的研究,漏油已经渗透到洛特岛海域约51公里。据查路易介绍,油井平台爆炸和漏油事件给泰国石油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造成了3亿美元的损失。他说:“我们花的钱不仅用来清理油井平台上的垃圾,还用来清理海面上的石油。”早些时候,印度尼西亚海洋渔业部长法德尔以印度尼西亚谈判代表的身份说:“我们对帝汶海的污染提出了23万亿盾的索赔,澳大利亚政府也表示支持我们的索赔。”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泰国企业愿意赔偿帝汶海污染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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