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45字,读完约3分钟

2021年4月22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

说白了就是报销政策与医疗机构一致,因为零售药店布局广泛,服务灵活,其谈判药品纳入供应保障范围,可以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如果双通道政策实施后,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以获得更加稳定的药品经营利润,同时,在纳入医保支付之后,药店可以更好地发展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药品福利管理的能力。这对药品零售行业无疑是重磅利好。


搜题看答案,历年真题,试题答案全免费,题王网为考生提供高效、智能的职业教育题库

题王官网https://www.tiw.cn/

与此同时,4月15日,温州市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师协议管理规则》,这里说的“医保药师”是指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且在定点零售药店注册执业,并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实行服务编码和协议管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医保诈骗行为呈高发频发态势,严重威胁医保基金安全,引起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这个规定主要为了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维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及医保药师的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从这里可以看出,执业药师与医保的联系密不可分,这也是《药师法》要让执业药师从以前的药监系统并入到卫生系统的重大原因。

早在2020年国家医保局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医保用药的支付条件上,明确提出“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的药品,方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其中像是泰兴市医疗保障局、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泰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定点药店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在岗药师,按自愿原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医保执业药师协议。

“医保执业药师”概念的提出,也意味着执业药师在医保制度管理、合理用药指导中发挥的作用受到了官方的认可和重视!也为着力提升执业药师群体的地位指明了方向。这是继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实施多年以后,又开启了药师或执业药师医保管理通道!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题王网tiw.cn执业频道提供高效的免费智能题库备考服务,全面覆盖财经类、建筑类、资格类、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 题王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阶段的高效服务,致力于提高学习效率。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重磅利好!医保执业药师即将到来!会影响执业药师地位?!题王网tiw.cn

地址:http://www.lzn4.com/lpbxw/22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