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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原支队长赵敏澎湃情报( thepaper )从青岛市李沧区法院获悉,青岛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原支队长赵敏(副局长级)受贿事件一审于10月22日被判决,赵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法院认定受贿金额共计444.83万元,其中赵敏在公安内部等级晋升中向黑组领导人聂磊的邀请者提供援助,陆续收到聂磊给的6幅名人书画,价值242.18万元 根据该案证人的证词,六幅书画是崔子范和范增的画 “建国以来青岛最大的黑社会组织领袖”聂磊在年被捕后,引起了青岛警界的持续震动,已经有50多名官员落马。 其中包括青岛市公安局前局长王永利、前副局长杨加平、姜集喜及青岛市政法委员会前副书记王延球 年10月,因严重违反纪律被违法调查的赵敏就是其中之一 6位名人书画年11月7日,赵敏因涉嫌受贿罪被青岛市检察院立案。 年6月18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嫌疑向赵敏提起公诉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1997年至年,赵敏为青岛崂山区王哥庄镇党委副书记、崂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崂山区委北宅街事业委员会书记、崂山区委王哥庄街事业委员会书记、青岛市公安局高山分局局长、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其中,2009年,赵敏利用青岛市公安局高山分局局长职务的便利,向聂磊及其青岛全濠实业企业在崂山区午山社区拆迁中提供援助,委托聂磊的人员在公安内部等级晋升中提供援助,陆续由聂磊给予的名人 根据该案证人的证词,六幅书画是崔子范和范增的画 赵敏的辩护人认为,收到聂磊六幅书画的只有赵敏本人的供述,而这个事实的证据不足。 法院认为多个证人的证词与赵敏的供词一致,认为赵敏可以证明收到聂磊的六幅书画的事实,没有采用辩护律师的意见 局长在北京训练,下属去北京送钱的案件判决,从1997年到2005年,赵敏利用高山区王哥庄镇党委副书记、高山区委王哥庄街道职工委员会书记的职务,很方便,周某选举王哥庄街道曲家庄社区 2007年,赵敏利用嵀山区王哥庄街道职工委员会书记职务的便利,向王哥庄街道港西社区书记隋某要求现金人民币4万元,向嵀山区王哥庄建筑企业经理王某要求现金人民币9万元,嵀山区中春奇石馆嵀山绿石 2009年12月,赵敏利用青岛市公安局高山分局局长职务的便利,帮助青岛市高山五环开发建设有限企业在高山区经营,由该企业孙姓董事长委托的人办理了保候审手续,后赵敏通过孙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开发了该企业 经鉴定,房屋价格差为人民币97.15万元 赵敏多次收到青岛市昌隆达爆破器材有限企业王姓理事长父子的现金、购物卡,为该企业提供经营方面的援助。 年6、7月,赵敏担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局长,在去北京市接受警监升格训练期间,开发区公安局下属的派出所和辖区内事务所的员工在日常业务中得到赵敏的支持,很多人来北京给赵敏现金共计15.5万元 根据双规前被纪委“自首”的判决书,去年7月赵敏亲自向青岛市纪委说明了收到聂磊6幅书画(价值人民币242.18万元)的事实。 年10月21日,赵敏如实说明了被青岛市纪委双规后,收到他人财产202.65万元的事实 另外,审理期间,赵敏的亲属亲自归还了赃物人民币189.65万元,高山区的中春奇石馆归还了赵敏用赃物购买的高山绿石2元。 法院认为,赵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领取和索取他人财产,共计444.83万元,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其中索取别人财产共计13万元,索取贿赂的部分要重罚 10月22日,李沧区法院在受贿罪一审中判处赵敏有期徒刑8年6个月,依法没收赵敏归还的赃物人民币189.65万元和本院追缴的高山绿石2元 据消息,与赵敏在同一时间段立案侦查的青岛市公安局刑事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彭明科(副处级)、三大队副大队长于健(副处级)今年3月被青岛市高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还没有公布审判的消息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时讯:青岛“黑老大”聂磊案余波未平:原反恐支队长受贿获刑八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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