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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1月9日消息,1月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一个主题为“为纳税人及时享受改革红利(二期)实施特别附加税减免政策”的网上访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林尔、张峰,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梦麟,就特殊税收减免相关问题与网友进行了网上交流。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相关问题分类如下:

问:我丈夫和妻子有两个孩子,一个在私立幼儿园,另一个在国际小学。我可以享受儿童教育的扣除。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答:一般来说,子女受过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特别附加扣除。具体来说,它包括四个阶段:第一,从3岁到小学入学的学前教育;第二,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第三,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第四,高等教育(大学、本科、研究生和博士教育)。无论子女就读公立或私立学校、海外学校或国内学校,父母都可以享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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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您可以享受每个孩子1000元/月和两个孩子2000元/月的扣除。有两种扣除方式:可以选择配偶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各扣除50%的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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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儿子现在上大学,参加了学校的合作教育项目。两年前他在中国学习,两年后在国外学习。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海外?该证书是从海外颁发的,没有学生注册号。如何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答:目前,允许儿童教育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果您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关条件,您的子女已在中国学习了前两年,作为纳税人的父母应按规定填写子女教育的相关信息;在未来两年内,如果您已经在国外接受教育并且没有学生身份,您可以按照接受国外教育的相关规定填写信息,但是没有学生注册号您不能填写信息。但是,纳税人应保留相关证件、子女的境内外合作教育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问:在填写儿童教育扣款时,我应该如何填写教育结束时间?

答:教育结束时间是指儿童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时间。如果您填写教育结束时间,您将不能从下个月开始继续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如果您的孩子即将从目前的教育阶段毕业,但将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您无需填写,否则您将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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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家有两个60岁的老人需要赡养。如果我想享受扣除,我应该提交什么信息?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答:当您享受赡养老人特别附加扣除时,您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您是否是独生子女、每月扣除金额、受抚养人的姓名、身份证类型和数量以及与您的关系。此外,如果有共同支持者,应报告共享方法、共同支持者的姓名、身份证的类型和号码以及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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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父母离婚后再婚的独生子女家庭,如何享受赡养老人的特别附加扣除?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婚组建新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是其亲生父母和继父母中任何一方的唯一法定赡养人,纳税人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的特别额外扣除,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赡养老人。除上述情况外,不能按独生子女享受扣除。纳税人在填写特殊附加扣除信息表时,应注明与被抚养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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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实际工作中有两个以上的员工。我如何申请特别额外扣除?

答:如果您同时拥有两家以上的工资支付公司,您只能选择其中一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相同的特殊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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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你接受多种学历的继续教育或获得多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你能同时享受扣除吗?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最多可以享受一次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费用减免和一次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费用减免。继续教育费用最高扣除额为8400元/年(3600元/年+4800元/年)。不能同时享受多种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也不能同时享受多种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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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学考试可以扣除吗?如果可以,我什么时候可以扣除?

答:只要你注册,在教育部门的系统中记录考试后,你就可以开始享受每月400元的继续教育扣款,最高扣款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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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的丈夫和妻子给我们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当他在家乡的省会结婚时,就可以用了。家书上说我们和儿子一起分享。我们可以享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吗?如何扣除?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答:如果你购房时的贷款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你可以享受住房贷款的贴息。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同意,住房贷款可由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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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我从“个人所得税”应用的就业信息中发现一家公司不是我以前工作的单位或者已经离开了,我该怎么办?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答:只要公司向您提交了员工的个人信息,并且没有填写离职日期,公司就会出现在您的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的雇佣信息中。解决方案如下: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1.如果是你曾经工作过的公司,你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的个人中心点击雇佣信息中的公司,然后点击右上角的“上诉”,选择“曾经工作过”的方法。税务机关将信息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代扣客户端软件中将人员信息修改为离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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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您从未工作过的组织欺诈性地使用该信息,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的个人中心中点击雇佣信息中的公司,然后点击右上角的“上诉”,选择“从未工作过”,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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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上诉”后,与“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相关的就业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将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主页上的信息提醒反馈给您。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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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从公司财务部门了解到,今年的工资应该按照累积扣缴法纳税。你能告诉我一些关于它的事情吗?这会影响我每月的税收吗?

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答:根据税法和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和薪金时,将按照累计扣缴法提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累积扣款法,简单来说,就是从你年初以来的所有工资收入中减去年初以来的所有可扣除项目金额,如费用扣除(即“起点”)、“三险一金”、特别附加扣除等。减少的余额可以通过比较相应的预扣税率表(与综合收入年度税率表相同),然后减去前一个月已经预缴的税款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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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计算税款时,单位税务人员将本月的收入和特别扣款录入税务机关提供的免费软件后,可以直接计算本月应纳税额。之所以采用这种预扣税方法,主要是考虑到在税制改革后,工资和薪金将被纳入综合收入,而税款将按年计算。如果按照税制改革前的方法提前纳税,许多工薪纳税人将需要在年底补税或退税。累积预扣法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大多数只有一份工资收入的纳税人来说,在纳税年度结束时代扣代缴的税款基本等于年度应纳税额,不需要在年度结束时申请结算和纳税申报;同时,即使纳税人需要缴税或退税,金额也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太多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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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的员工流动性很好。如果我们一年在几个城市租房子,或者如果我们被派到国外,那一年在当地租房子,我们怎么申报房租的特别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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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你单位解决了外籍员工的住宿问题,你的员工就不能享受房租减免,因为员工自己没有租房的房租费用。如果外派人员自行解决租房问题,如在一年内多次更换工作地点,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更新特殊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并允许在一年内根据工作地点的变化进行扣除。扣除标准按主要工作城市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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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9年后年度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为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稳定社会预期,让纳税人享受税制改革红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财税字〔2018〕164号,以下简称《通知》),将纳税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获得的一次性奖金。 2021不可合并。将奖金按12个月的金额进行全额分割,根据综合收入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并单独计算税额,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在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收入后提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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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如果将全年的一次性奖金纳入当年的工资收入中,扣除基本扣除、特殊扣除和特殊附加扣除后,可能根本不需要纳税或者纳税很少。然而,如果年度一次性奖金单独征税,将产生应纳税额或增加税收负担。同时,如果单独实施年度一次性奖金政策,税率变动时可能会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因此,《通知》明确规定,居民个人如果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法,并要求纳税人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纳入综合所得税。另外,在发放奖金时请注意扣缴单位,以便纳税人可以享受减税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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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允许个人放弃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好处是,税收是单独计算的,不与当期的综合收入相结合,这样就“分割”了收入,降低了税率。但是,对于全年综合收入较低的低收入人群,全年享受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会增加税收负担。例如,如果一个人每月收入3000元,年终有2万元的年终奖金,年收入低于6万元,并且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将纳入综合所得税),他全年都不需要纳税。如果他全年享受一次性奖金政策,他将不得不缴纳60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将导致税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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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去年12月20日因肠胃炎住院,今年1月5日(2019年)出院。我如何计算我的跨年度医疗费用的扣除额?两年后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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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年底住院,次年年初出院。通常,医疗费用在出院时结算。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纳税人以医疗费用报表中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医疗费用属于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底,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扣除线”,2020年可以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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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从税务部门的宣传报道中了解到,特别附加扣除政策已经实施。如果我想享受它,我应该如何处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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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六种特殊的附加扣减:首先,您可以在您的单位按月缴纳工资预扣税时申请扣减。除大病医疗外,你可以选择在单位支付工资时办理其他五项特殊附加扣除。二、您可以自行办理年度综合收益结算申报,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到汇款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结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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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中填写特殊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向扣缴义务人推送与选择年度自我申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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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方法都可以。您可以使用移动应用程序填写特殊附加扣减信息,并选择报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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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公司可以使用代扣软件获取您填写的特殊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扣缴税款,然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全额纳税申报。这样,您可以在扣缴期间享受扣款。如果您未能及时提交,您也可以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补交报告,单位将在本年度剩余的几个月内补交工资,而不影响您享受特别附加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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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择“综合收入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将直接向税务机关报送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得纳税人的特殊附加抵扣信息。这样,纳税人在进行年度结算时,可以享受抵扣和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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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选择按月享受特殊附加扣除政策,它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大病医疗费用从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最终结算中扣除。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税务总局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网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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