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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授权反垄断执法的通知

建反垄断[2018]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

为了加强和优化政府反垄断职能,充实反垄断执法力量,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的市场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各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现授权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一是建立科学高效的反垄断执法机制

(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反垄断的统一执法,直接管辖或授权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以下案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省级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2.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等复杂的或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3.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总局认为有必要直接管辖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消除竞争限制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并以本机关名义依法处理。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案件属于总局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由总局管辖的,可以报请总局决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三)在案件审查和调查过程中,总局可以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总局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下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受委托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调查,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四)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应当报请总局决定。

二、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1)积极开展反垄断执法。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执法作为推进反垄断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强反垄断案件的查处,重点防范和制止垄断行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做好辖区内的反垄断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立案查处工作,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对不依法行政或违法办案的,总局将视情况改变授权方式或撤销授权。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商业秘密的,应当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二)统一执法标准和规范。总局要加强对全国反垄断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总局的统一要求,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完整、程序合法的原则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向总局备案;在立案之前,你可以就相关事宜与总局沟通。在作出结案决定、提前告知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中止调查、恢复调查、终止调查、提出依法处理滥用行政权力消除竞争限制的建议前,应当向税务总局报告有关情况和起草文件,并接受税务总局的指导和监督。案件调查处理中的其他重大或者疑难事项应当及时向总局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3)加强案件信息披露。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相关企业信息的公示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局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执法信息发布平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暂停和终止调查、提出依法处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建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总局提交相关文件。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反垄断执法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第三,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反垄断工作的组织领导。反垄断工作是优化经营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保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视反垄断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研究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反垄断措施,成为市场公平竞争的捍卫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者。每年年底前,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总局报告当年反垄断工作的总体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二)配备反垄断专业执法资源。反垄断执法是艰巨而专业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科学配置执法资源,明确具体负责反垄断执法的机构和人员,为有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反垄断执法人员选拔和培训机制,逐步建立省级反垄断执法人才库,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反垄断执法队伍。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3)不断增强反垄断执法能力。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税务总局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反垄断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专家讲座、交流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学习相关反垄断法律法规、理论基础、典型案例和执法经验。加强与高校等科研机构的沟通,开展反垄断立法和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升反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4)继续实施竞争宣传和倡导。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竞争宣传和倡导工作。严格执行“谁执法”的法律责任制度,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律、法规和要求。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案例解释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增强市场主体和公众的竞争法律意识,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市场监督总局

2018年12月28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洋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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