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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林玉英

好消息终于来自困扰圣邱慧几年的非法担保问题。圣邱慧于2019年1月1日晚宣布,上海市高级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对该公司前期涉及18亿元的担保违约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结果表明公司不必承担担保责任。

一审利好!法院判决ST慧球违规担保无需担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时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高级法院)一审裁定,公司此前存在担保侵权诉讼,并明确相关担保无效,上市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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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明确表示,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担保为非法担保,法院不予支持,并将其视为判断担保无效的关键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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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法人指出,上海市高级法院的判决对圣邱慧的其他非法担保案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也回应了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为法院今后审理上市公司非法担保诉讼提供了案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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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邱慧赢得了第一次审判

据相关资料显示,本案起于2016年4月27日,当时圣邱慧的实际控制人顾国平与上海龚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龚升公司”)等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后来,由于顾国平无力偿还债务,龚升公司向上海市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顾国平赔偿相关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圣邱慧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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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有证据材料,上海市高级法院认为,邱慧科技为上述一系列协议出具的保函的真实性令人严重怀疑,不能采纳。龚升公司上诉邱慧科技承担担保责任,上海市高级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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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列举了不予支持的四个主要原因,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上市公司,邱慧科技的相关担保(顾国平是邱慧科技的最大股东、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外部信息披露机构决定,但未发现该担保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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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的是上市公司的非法担保

根据圣邱慧之前的公告,在顾国平和仙岩控制期间,公司有三笔非法担保,涉及金额总计约22亿元,上述成功案例是最重要和最有趣的一个。这些非法担保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它们都为关联企业或关联自然人(顾国平)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且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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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曾表示,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一直是证监会行政监管和投资服务中心行使和维权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上市公司非法担保的隐蔽性很强,一旦债务人在非法担保中不能正常履行,经司法判决后,债务人仍无法清偿债务。作为担保人,上市公司可能不得不履行担保责任,这损害了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即使上市公司有权及时向相关责任主体追偿,结果也难以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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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包括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上市公司非法担保的不良状况有望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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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做出了相关安排,包括推动相关担保法律法规的完善。其中,正在修订的《证券法》计划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进行监管。此外,今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基本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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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人表示,上海市高级法院的判决界定了公司的责任范围,同时澄清了违法事实。一方面,对圣邱慧的另外两起非法担保案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也是首次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为法院今后审理上市公司非法担保诉讼提供了案例依据,必将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形成有力保护。 有助于彻底消除上市公司历史上形成的类似非法担保的隐患和弊病,也强烈冲击其他急于违规、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大股东或关联方。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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