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21字,读完约1分钟

根据《雅加达邮报》1月13日的报道,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最近发布了2015年第103号印度尼西亚政府条例。与1996年第44号政府条例不同,新条例赋予外国人购买印度尼西亚房地产更大的法律确定性,具体规定了房地产继承权和外国婚姻对房地产所有权的影响等内容。根据新规定,持有居住证的外国人有权使用印度尼西亚的国有和私有房地产。使用权期限由原来的25年延长至30年,期满后最长延长50年。拥有印度尼西亚居留证的外国人可以继承房屋。与外国人结婚的印度尼西亚人可以保留房地产所有权,如果他们有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

当地分析人士认为,政府的新规定并不奇怪,也未能解决外国人不能自由购买印尼房地产和拥有印尼房屋所有权的问题。如果只有居住在印度尼西亚并且在印度尼西亚有实际利益的外国人才能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实际的受众就非常狭窄。2015年印尼第一轮经济刺激政策规定,外国人可以购买价值超过72.88万美元的公寓,这反映出印尼放松了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印尼将进一步放宽外国人购房限制

地址:http://www.lzn4.com/lpbxw/3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