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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尼西亚《国际日报》7月16日的报道,未熔矿石或原矿如果出口,将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但是,如果原矿经过加工再出口,不仅会增加经济价值,还会促进国内工业的发展。根据这一概念,印度尼西亚政府现已决定从2014年开始禁止企业出口原矿或未熔矿。印度尼西亚经济协调部长拉杰萨星期五在经济协调部雅加达大楼说,上述禁止原矿出口的规定目前正进入密集讨论阶段。他表示:“从2014年起,不允许进一步出口原矿,因此必须首先制定路线图。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尊重现有的采矿合同,并找到获得双赢特许权费的方法,这一点至关重要。”拉杰萨部长指出,印度尼西亚有大量的采矿合同,有些采矿合同有重叠或对立的弧线。他说:“应该优先考虑大约6000份采矿合同。当然,我们必须解决重叠或冲突的采矿合同。看来,要解决这些问题,仍然需要地方政府的合作。”据Radjasa称,几乎所有的矿产合同公司都同意举行另一次谈判,但也有一些公司不想谈判。他说:“经过我们的劝说,一些企业同意调整现有的采矿合同。目前,约65%至70%的矿业企业已经正式接受重新谈判。”他说:“当然,我们尊重合同,所以我们采用谈判的方法,要求采矿合同企业家修改内容,尤其是那些重叠或对立的合同。我们主要追求双赢的结果。”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2014年,印度尼西亚不再出口原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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