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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长阿古斯5月16日宣布,印度尼西亚政府已正式签署条例,对65种原矿征收20%的平均出口税,其中包括21种金属矿、10种非金属矿和34种岩矿。由于原矿的出口价值目前约为每年100亿美元,印度尼西亚政府预计未来每年将征收至少20亿美元的出口税。印尼财政部财政政策综合司临时司长班邦表示,将出口税从最初的14种金属矿上调至65种原矿,是基于不歧视原则,平等对待所有原矿出口,帮助政府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出口活动。此前,印尼政府计划对铜、金、银、锡、铅、铬、铂、铝土矿、铁矿石、铁矿石、镍、钼、镁、锑等14种金属产品征收20%的统一出口税。该条例还规定,印度尼西亚采矿业务许可证持有者在出口原矿之前,必须提供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部的推荐信。获得推荐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持有干净的采矿许可证,即按照2009年《矿产法》规定的程序合法获得;第二,税费必须依法缴纳。第三,必须提供计划,在印度尼西亚单独建立一个冶炼厂,与其他企业联合,或向国内冶炼厂出售原矿产品。根据2009年《矿产法》的规定,采矿企业还必须承诺从2014年起停止所有原矿出口。印尼经济协调部长哈达此前强调,出台一系列限制原矿出口的政策,不仅是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是为了防止印尼矿产资源过度开采,鼓励国内外企业在印尼设立加工厂,延长产业链,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印度尼西亚政府颁布新法规对65种原矿征收出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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