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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体育馆和宿舍建设现场发生了脚手架坍塌事故 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体育馆和宿舍建设现场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年末,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建设工一建设工程建设有限企业和创分企业清华附中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等15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3至6年徒刑 杨泽等3人被捕后,暴露了清华大学基础设施计划所的工程师苏某受贿 最近,海淀法院在一审中因受贿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收到5.7万元红木家具的今年60岁的苏某是北京市人,事发前是清华大学基础设施计划所的员工,被怀疑犯了受贿罪,于去年6月4日等待审查 经法院审理,从年7月至年12月,苏某在担任清华附中体育馆和宿舍项目土建专业工程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承包人提供援助,北京建设一建设工程建设有限企业和创分企业清华附中项目商务经理 据悉,将收到执行经理王京立给予的价值合计人民币6000元的购物卡,将收到杨泽中购买的价值合计人民币57000元的家具。 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体育馆和宿舍项目发生事故后,苏某为了掩盖犯罪向杨泽返还了家具费用57,000元。 年6月4日,苏某被电话传唤入案,事件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归还涉案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期间,苏某归还了赃物人民币1000元 根据缓刑半年的一年,苏某的落马是被举报引起的 在清华附中工地脚手架坍塌事件中,项目负责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事件后,暴露了清华大学建设计划所工程师苏某受贿5万多元红木家具的犯罪事实。 在审判中,苏某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实质性异议 他的辩护律师认为苏某犯罪后可以自动投票,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有自首的情节。 然后,积极归还涉案所有赃物,真诚悔罪,要求法庭宽大处理 法院认为,苏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领取他人财产,金额大,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必须处罚。 法院在苏某犯受贿罪,判处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款10万元 15人因事故责任北京建设工一建设工程建设有限企业和创分企业于去年6月建设了清华附中体育馆和宿舍建设工程。 同年12月29日,施工人员安阳诚成建设劳务有限责任企业施工人员违反施工,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坍塌,该作业的很多工人被挤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相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这次事故的第一个原因是没有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堆砌材料,施工时违反了《钢筋施工方案》的规定,将整个钢筋束直接堆在上层钢筋网上,马台的立筋失稳,产生过大的水平位移。 没有按照建议做长椅配置 海淀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认定15名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了安全管理的规定,因此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院判处15名被告人3至6年徒刑 其中,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被判6年徒刑,项目执行经理王京立被判4年6个月徒刑 (原题是“清华附中工地坍塌导致受贿事件导致10人死亡的原清华基建处的工程师因被揭露受贿而受刑」)(本文来自澎湃情报,越来越多的原始情报请下载“澎湃情报”APP ) [/]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时讯:清华附中致10死工地坍塌事故牵出受贿案,清华一工程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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