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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24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公开制度,在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红十字会

在24日下午的记者发布会上,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报道,一名媒体记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提问。 “与以前版本的草案相比,在这次通过的红十字会法的第9条中,可以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上设置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增加了“是”两个字,以前结合一个媒体的报道中有一个成员可以增加“两个” 到目前为止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国家领导人兼任,能稍微说明一下这次“可以”二字增加背后增加的含义吗? ”。

时讯:全国人大回应《红十字会法》中红会名誉会长等条款撰改问题

“世界各国红十字会有国家元首在本国红十字会担任名誉职务和其他职务的惯例,这有助于推动本国红十字会事业的迅速发展。 ”。 郭林茂回答了上述记者的提问,他说:“众所周知,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国家主席也是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为什么现在加上‘可以’两个字,第一,由某常务委员提出。 我们的根据是常务委员会提出这个意见,我们改了。 第二,常务委员的意见我们为什么吸收了? 红十字会不是要改革吗? 改革的重要副本之一是去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 这是红十字组织改革的方向,除了“是”二字外,在红十字会设立名誉会长更为灵活,为今后的改革留出空间。 ”。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时讯:全国人大回应《红十字会法》中红会名誉会长等条款撰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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