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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度尼西亚商报》12月9日报道,印度尼西亚政府最近发布了关于电子商务的第80号政府条例,规定所有网络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12月7日,贸易部长Subamanto强调,上述规定对大、中、小、微型企业均有效,并保证申请条件得到简化。根据规定,所有合格的企业家、消费者、个人和政府单位都可以申请经营电子商务,外国企业必须有办公场所,并在当地缴纳税费。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网络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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