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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9日至20日,由中国国家能源局和印度尼西亚能源矿产部联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主办城市广西南宁举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印尼国有企业部长穆斯塔法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志敏和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部主任阿维塔?罗戈沃分别代表两国能源部门发表了主旨演讲。来自两国的200多名政府官员和商业代表出席了论坛,讨论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的能源合作。张在论坛上说,中国和印尼都是亚洲重要国家,有着传统的友谊和贸易往来。建交60年来,两国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中国和印度尼西亚都是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他们共同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双方的合作范围是0+宽。近年来,双方在经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为巩固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张说,近年来,中国和印尼在能源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而且很务实。两国积极探索基础设施投资、设备采购和能源贸易等新的合作方式。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互利合作取得新成果。能源合作呈现良好趋势。印度尼西亚是中国第二大煤炭进口国。中国愿与印尼加强在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为能源安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他为两国的能源合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拓宽能源合作领域,大力拓展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探索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合作。第二,深化能源投资合作,欢迎印尼能源企业来华投资。中国将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投资环境。第三,扩大双边能源贸易,进一步拓展能源贸易渠道,提高能源贸易水平;第四,深化和扩大两国在能源和其他资源领域的合作。我们可以加强两国在资源勘探和开发方面的合作,也可以在第三国开展密切合作。穆斯塔法表示,中印尼能源论坛对印尼和中国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双方通过论坛开展了许多具体合作。他说,印尼和中国在能源资源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在能源利用方面,印度尼西亚政府一直在促进能源节约和多样化,并发展可再生能源。印尼愿与中国在许多能源领域开展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论坛上,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企业代表还就加强油气、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煤炭领域的互利合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如“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塞鲁坎巴湾电厂(380兆瓦)股东合资协议”、“合资企业成立协议”和“两国锰产品开采和深加工合作谅解备忘录”。据报道,首届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于2002年9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此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政府在能源领域定期开展对话和交流,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能源和矿产资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第四届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在南宁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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